在目前,商標駁回已經(jīng)是很常見的事了,2017年我國商標申請量達到574.6萬件,最終商標核準注冊數(shù)僅為265.6萬件,商標注冊成功率僅為46.2%。這意味著每兩個申請人中至少有一個申請人的商標被駁回了。這樣一來就面臨著一個問題,注冊商標時被駁回了怎么辦?
首先,我們需要分析一下商標注冊被駁回的原因。
第一,有可能是違反了商標法中的禁止性規(guī)定(如惡意取得、與國家國旗國歌等近似、帶有民族歧視性、帶有欺騙性等);
第二,與在線權利沖突的(在同一類別或相似類別上與先注冊商標、先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
第三,商標不具有顯著性。
這三個原因是絕大多數(shù)商標被拒絕的原因。我們如何回顧這些原因?
一、違反了商標法的禁止性規(guī)定
拒絕的原因很難審查成功,除非我們的商標已經(jīng)得到相關方的批準(紅十字會設計的商標應該得到他們的許可,其他國家名稱的商標,市級以上的商標應該得到許可,等等)。)這些應得到批準,并應提供認證。
二、與在先權利沖突的商標申請
這種商標申請最終獲得注冊的機會也不大,除非在先商標屬于多年不用(超過三年或正好三年)或不能夠提供使用證據(jù)的商標,我們就能夠通過“商標撤三”來獲得商標申請的權利。當然我們也能夠通過其商標信息未做變更而提出無效宣告,這樣一來也可以得到商標的申請權利。
事實上,商標“撤三”和無效宣告是商標申請路途上清掃障礙的方式之一,我們稱它們?yōu)椤扒宓婪颉?。當然這樣花費的時間相對較多,因此慎重選擇這些方式。我們也可以通過購買商標的方式直接獲得商標權,但購買商標的費用相對更多,申請人應做好心理準備。
三、商標不具有顯著性
商標的顯著性問題實際上是商標申請失敗的重要原因,很多申請人申請的商標就是其產品的某種公認的技術方法或通用名稱,如LG公司申請的“QLED”就是其產品制造過程中所使用的技術名稱;騰訊科技申請的“小程序”就是產品通用名稱。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商標”通過使用和宣傳獲得了突出地位,能夠被公眾清楚地識別為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并且不會造成混淆。然而,很難確定“廣泛使用和宣傳”的限度,所以在申請商標之前,我們應該盡力選擇一個有意義的商標。
這里討論了駁回商標申請的三種可能性。我希望所有申請人在商標申請時都要小心,不要犯常識性的錯誤。行之知識產權也祝申請人注冊順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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