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登記后可以當商標使用嗎?答案是:不能!版權權又稱著作權,版權和商標權都是屬于知識產權的范圍,但兩都存在很多的不同,所以兩者是不能替代使用的。下面就來看看版權和商標之間的區(qū)別。
一、著作權與商標權的區(qū)別:
1、在權利主體方面,著作權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繼承人或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有時還可以是國家。商標權的主體主要是法人,公民個人如在我國申請注冊商標,則必須是個體工商業(yè)者。國家不能成為商標權的主體。
2、在權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權的取得一般為自動產生,商標權的產生則需國家行政機關的確認。
3、在權利的標的物方面,著作權的標的物為文學、藝術和科學等作品,商標權的標的物為使用于商品或服務的商標。
4、在權利的獨占性方面,著作權中兩人分別獨立完成同樣的作品均可獲得著作權,商標權則具有相當強的排他性,不僅不能出現(xiàn)保護范圍相同的相同商標,而且不能出現(xiàn)保護范圍相同的近似商標。對于馳名商標,權利的獨占性更為明顯。
二、版權和商標在法律方面的區(qū)別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對版權的規(guī)定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對商標的規(guī)定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1)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xié)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2)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jiān)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3)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
本文關鍵詞:版權與商標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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