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知識產權資訊> 科技服務 > 四川省2021年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申報條件要求

四川省2021年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申報條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識產權   來源: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時間:2021-12-01

 

  本文關鍵詞:四川,國家綠色數據中心,項目申報

  11月30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聯合發(fā)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工作的通知,對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的推薦申報工作做了具體安排。下面我們來看看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申報有哪些條件要求。
國家綠色數據中心
  為推動數據中心節(jié)能和能效提升,引導數據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約、循環(huán)的綠色發(fā)展道路,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要求


 ?。ㄒ唬└鞯貞罁毒G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附件1),在生產制造、電信、互聯網、公共機構、能源、金融、電子商務等數據中心重點應用領域,選擇一批能效水平高、技術先進、管理完善、代表性強的數據中心進行推薦。

 ?。ǘ┩扑]數據中心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數據中心所有者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數據中心產權清晰,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標準,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huán)保等事故,無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2.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邊界,擁有獨立的供配電和符合《綠色高效制冷行動方案》(發(fā)改環(huán)資〔2019〕1054號)要求的制冷系統,且截至申報日已全系統正式運行持續(xù)1年以上;

  3. 建設和布局符合《關于數據中心建設布局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通〔2013〕13號)、《關于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chuàng)新體系的指導意見》(發(fā)改高技〔2020〕1922號)、《關于印發(fā)〈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chuàng)新體系算力樞紐方案〉的通知》(發(fā)改高技〔2021〕709號)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設規(guī)劃要求及所在地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4. 未被列入2020年工業(yè)節(jié)能監(jiān)察數據中心能效專項監(jiān)察整改名單。

  二、推薦程序流程


 ?。ㄒ唬└鲾祿行膶φ铡毒G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自評價,填寫自評價報告(格式詳見附件2)。達到綠色數據中心標準后,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形成第三方評價報告(格式詳見附件3)。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完成后,按相關要求和程序向所在地省級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ǘ┦〖壒I(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本地區(qū)有關單位(包括所屬中央企業(yè)及其下屬單位)進行申報,并對相關申報材料進行評估確認,擇優(yōu)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推薦。

 ?。ㄈ┲袊娦偶瘓F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數據中心可直接由集團公司擇優(yōu)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推薦。

 ?。ㄋ模┿y行保險機構所屬數據中心申報工作由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另行通知,并由其擇優(yōu)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推薦。

 ?。ㄎ澹┕I(yè)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抽查,研究確定2021年度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名單,按程序向社會發(fā)布。

  附件:
  1.綠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體系
  2.綠色數據中心自評價報告
  3.綠色數據中心第三方評價報告
  4.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匯總表

  

 

標簽: 項目申報

相關文章